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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不知足常乐观点

255 2024-01-09 16:47 admin

辩论:不知足常乐观点

大家可以看到血多成功的伟人吧,我想他们没有一个,在对自己说我今天做的够好了,他们每天都对自己说我做的不够好,所以他们成功了,成功了所以他们快乐。

举个例子,一个乞丐今天要饭要了100元钱,可以说他很知足了,但是如果你过去问问他“你要饭快乐么?”我想他会拿饭泼你。同样的道理一个富豪今天正了1万块,但是他绝对不会知足,同样我们知道他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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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问对方辩友,人一生中的追求应该是什么?他会告诉你很多答案,比如车子,房子,女人。你可以反问他,既然知足长乐,你现在有了住房为什么还要去追求车子,既然知足常乐,为什么还要去追求更美好的生活。

4:对方辩友是不是喜欢辩论,他会说喜欢。你可以反问他,我们可以知道人在追求自己的热爱东西的时候是快乐的,就像这场辩论赛我们都在追求胜利,因为我们不知足。 如果这场辩论赛对方辩友赢了,你们应该是快乐的,因为就是你们这种不知足的精神激励着你们。 所以,对方辩友在和我们争夺胜利的桂冠的时候是不是也在论证我们观点呢。

都我自己写的

知足常乐与不知足常乐的辩论

1. 不提倡“知足常乐”,即既不提倡对物质层面的知足,也不提倡对精神境界、个人修养的知足。

2. 提倡“知足常乐”对社会不利。

人们对社会现状不知足,就会改进社会弊端,使社会更进步。相反,知足了之后,社会就会失去进步的源泉,从而停滞不前。

3. 提倡“知足”对绝大部分个人不利。

可以保持个人的进取之心,拼搏前进之心。而且,个人对自身工作能力、学习水平、道德情操、精神修养的不“知足”,可以促进个人提高自身素质。

对方可能立论:

1. 缩小概念。提倡有选择的“知足常乐”,即只讲在某方面应提倡“知足常乐”,对另一些不应提倡的方面视而不见,不加以阐释。

2. 偷换辩题。把知足常乐说成乐观的生活态度,即知足后还不放弃对事物的追求。

3. 栽赃嫁祸。把现代社会的一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现象归为不知足之错。

4. 强加修饰。给知足常乐强加“适度”、“有选择”等修饰,用“提倡适度的、有选择的知足常乐”来代替“提倡知足常乐”。

辩驳:

1. 指出对方缩小概念。从全面的角度并阐述现代社会不应提倡“知足常乐”。

2. 清晰定义。“知足”是对现状感到满足,感到已经足够,自然就不会进一步追求什么。而“知好”是认为现状很好。但继续追求与“知好”并不矛盾。

3. 明确逻辑。不知足不代表要去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而追求应用正当手段促成良性竞争,对于上述情况应用法律去规范竞争,而不应用“知足常乐”去扼杀竞争。

4. 指出对方强加出自主观意愿的修饰,而不顾提倡后的实际效果。盲目认为社会对“知足常乐”有符合他们主观意愿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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