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是政府单位,农办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扶贫老区的方针政策,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政策,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制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城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旧村改造计划。组织策划和制定区域内土地资源利用项目,指导实施县级土地利用项目,负责协调县域内土地综合整理工作。
三、指导全县新农村建设,负责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农村重大工作的调查研究和协调督查,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农村完善双层经营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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