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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8受理范围?

94 2024-01-18 05:10 admin

受理范围:

  1、受理市民对政府及政府部门、公共服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等问题的咨询、求助;

  2、受理市民生活、生产中遇到的属于政府职能和公共服务的咨询、求助;

  3、受理市民和社会各界关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受理市民对政府及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出现的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批评、投诉和举报;

  5、其他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

  不受理范围:

  1、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事项;

  2、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3、涉及党委、人大、政协、纪检举报案件等方面的事项;

  4、涉及已进入诉讼程序、仲裁程序、行政审批、行政复议的事项;

  5、涉及军队、武警管辖的事项,“110”、“119”、“122”等报警和“120”医疗急救事项;

  6、信访、“市长信箱”等其他群众诉求反映途径已经受理答复的事项;

  7、反映的内容不具体,无法办理和答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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