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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政治制度的异同?

139 2023-12-28 13:05 admin

一、英美政治制度的异同?

这个,太不同了。如果说相同点,估计:1、都有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2、立法机关都是由选举产生;3、两个国家的上议院负责人都由(或者曾经由)行政机关人员担任。

而不同点简直一大堆啊:

1、英国的政治是以国王为核心构建的,国王是事实上的最高权力机关,甭管议会还是政府或者法院,都是对国王负责的,用英国的政治学术语来说,就是:国王是一切权力的源泉。而美国并不存在这么一个最高权力机关,总统、国会和法院是平等而对立的关系,即所谓的三权分立。我真不明白英国那种政体为什么有人说是三权分立,如果英国都能算三权分立,那中国也能算。

2、英国要求政府大臣必须是议员,美国则相反不允许政府官员兼任议员。

3、英国还有很多历史遗留的机构和职位,例如纹章院、兰开斯特公爵领地大臣、掌玺大臣等,其他国家基本都没有这些机构;还有英国的贵族院(上议院)也是和其他国家上议院完全不同的奇葩存在,基本上没有实质意义。

4、美国在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之外有大量独立机构,这些独立机构被认为是兼具行政、立法和司法的性质,例如美联储、美国证券委员会等等,英国因为有一个国王统筹全英国的机构,所以就不存在这种机构了。

二、民族关系的历史因素?

我国很早就是一个统一多民族的国家,中华民族的历史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共同缔造的。各族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密切联系,友好往来,共同建设祖国、共同反对阶级压迫和外来侵略,是我国民族关系中的主要内容。

秦朝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至两汉时期初步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隋唐是我国多民族发展的重要阶段,各民族迅速发展,对边疆地区的开发做出了重要贡献;五代辽宋夏金元时期,民族融合进一步加强,封建生产方式向边疆地区扩展,形成中华民族大融合的高潮;明清时期在统一政权下,各族人民之间的经济、文化联系加强,统一多民族的国家进一步巩固。

1. 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发展和巩固

(1) 中华民族的起源

原始社会至奴隶社会的过渡时期,黄炎部落的融合,华夏族的产生。

(2) 多民族融合的开始

春秋战国时期,华夏族和其他各族接触频繁,促进了民族融合,也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建立准备了条件。

(3) 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建立

秦的统一,标志着我国多民族国家已初步建立。

(4) 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初步发展

两汉时期,实现了对西域、西南以及华南两广的统治,既大大扩展了疆域,又有效地开发了边疆。

(5) 多民族的大融合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民族迁徙,各民族联合斗争以及少数民族统治者的改革,民族融合加强。

(6) 多民族国家的大发展时期

隋唐时期是我国古代史上一个重要时期,隋唐高度繁荣的经济文化,对周边少数民族有很强的吸引力,加上统治者实行开明的民族政策,所以与少数民族的联系范围更广,数量更多,形式多样,关系也融洽,特别是在西北和东北奠定了祖国疆域的基础。

(7) 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进一步发展

五代、辽、宋、夏、金、元时期,周边各少数民族借助自己政权力量,加强了与汉族的交往,相互学习,逐步缩小了与汉族的差距,为元朝更大规模的民族融合和多民族国家的重新统一作了准备。

(8) 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时期

明清时期,中央政府采取有力措施,解决了周边少数民族问题,特别是在清朝,粉碎了少数民族贵族与西方侵华势力分裂国家的阴谋;同时采取了得力措施加强了地方行政管理和中央集权,我国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形式巩固下来。

2. 中国古代主要少数民族发展及其分布

(1) 匈奴:我国北部蒙古高原一带古老的少数民族

【历史沿革】

① 春秋战国

匈奴生活在北方,与华夏各族逐步融洽。

② 秦朝

击退匈奴,取得河套地区,修筑万里长城。公元前3世纪时,铁器的使用深入各领域。秦汉之际冒顿单于统一北方草原。

③ 西汉

匈奴不断南下进攻,汉政府“和亲”政策。汉武帝时,反击匈奴获胜。

④ 东汉

分裂为南北二部,南匈奴向汉称臣,与汉人杂居;北匈奴退居漠北,威胁着中原及河西、西域,窦固、窦宪先后北击匈奴。

⑤ 西晋

匈奴内迁,316年匈奴灭晋。

(2) 吐蕃:7世纪前期松赞干布统一青藏高原

【历史沿革】

① 唐朝

与吐蕃联姻、会盟。蒙古政权建立后,吐蕃臣服蒙古。

② 元朝

西藏正式成为元朝行政区

③ 明清

进一步加强了同西藏联系和对其管辖。

(3) 鲜卑

西晋时内迁的鲜卑族与汉族联系密切,其拓跋部建北魏,后分裂为东、西魏。

(4) 契丹

是鲜卑族的一支,唐末开始农耕和定居。后建立契丹国,改为辽,与北宋对立,后被金所灭。

(5) 突厥

六世纪中期游牧于阿尔泰山一带。隋时分裂。唐时,大败东突厥,在其旧地设都督府。后西突厥也受唐管辖。唐在西突厥地区设安西都护府和北庭都护府。

(6) 回纥

维吾尔族的祖先。8世纪强大起来。唐时,其首领接受册封,回纥改名为回鹘。9世纪,其政权瓦解,大部西行迁入甘肃、新疆。

(7) 南诏

彝族和白族的祖先。唐时分布于云南西北洱海一带,称六诏。后由南诏统一。唐玄宗时被册封。五代十国时,南诏改名为大理,统治云南、四川等地。南宋末年,被蒙古所灭。

(8) 蒙古:北方古老民族

12世纪时,铁木真统一蒙古,建立政权。1234年灭金。后来招降吐蕃,征服大理。1271年建立元朝,灭南宋后统一全国,后被明所灭。退居北方大漠的蒙古分裂为鞑靼和瓦刺两部。明末清初,又分裂为漠南、漠北、漠西三部。后来先后臣服清。康熙时,准噶尔部发生过叛乱,被清政府平定。乾隆时,土尔扈特部回归祖国。

(9) 满族:其祖先是靺鞨

7世纪时,黑水靺鞨和粟末靺鞨两部强大起来。8世纪时,唐设黑水都督府,唐玄宗册封大祚荣为渤海郡王。五代时,黑水靺鞨发展为女真。北宋时建立金,后与南宋对峙。1234年被蒙古所灭。明时,居于辽东的建州女真强大起来,统一各部,于1616年建立金。后皇太极称帝,改称清。1644年灭明入关,统一全国。

(10) 羯族、氐族和羌族

西晋时内迁,居西北及北部。十六国时,氐族建立的前秦一度统一黄河流域。淝水之战后,统治瓦解。羌族的一支党项族在北宋时建立西夏,后被蒙古所灭。

(11) 西南夷

分布在我国西南地区。汉武帝时先后在西南夷地区设郡。后反叛。东汉初,西南夷重新并入汉朝版图。

(12) 百越

散布华东、华南地区。其中,温州一带的越人称东越;两广地区的越人称南越。汉武帝时,汉朝在南越设南海等九郡,进行有效的管辖。汉武帝时,建立郡县,加强同越族的联系和管辖。

3. 我国各民族分布的特点及作用

我国各民族分布的特点是: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交错杂居。汉族集中地区有少数民族聚居,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也有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居住。我国古代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西北、东北、西南边疆地区和高原地区,其中云南、贵州、广西和新疆是中国著名的多民族省区。从各少数民族的分布看,小聚居的特征表现的相当明显。这种分布特点,有利于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集中统一管理,有利于各民族在经济文化上密切往来,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4. 中国古代的民族关系

民族关系的表现形态:民族间的相互关系主要以战与和的形态表现出来。

三、关于民族关系的书籍?

《中国少数民族》系一部专门介绍中国各少数民族的著作。该书综合叙述中国55个少数民族的形成、发展和现状,阐述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介绍各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民主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成就。

《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系一套分册介绍各少数民族历史的著作。分别论述各个民族的族源、族称、历史发展、社会经济形态、文化艺术、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介绍各个民族的革命斗争传统,以及在历史上对缔造统一的伟大祖国做出的贡献。

四、印度的政治制度?

古巴比伦;奴隶制度,世界第一部明文法典《汉莫拉比法典》,就是出自古巴比伦汉莫拉比之手。

古印度;古代印度的于瓦尔纳制的确立及其向种姓制度的转化,部落社会的同化及其向国家的转化,授地制的兴起及其向封建制的转化,佛教由盛而衰,以及新婆罗门教的兴起及其向印度教的转化。古印度的政治制度很复杂,他的统治阶级是宗教,皇帝,最后才是官员和贵族!既有封建制度的特征也有奴隶制度的特征! 古埃及:既有封建专制,又有小范围的民主!高层法老民主的集权奴隶制社会!(我瞎说的!!) 古中国;我一直很不清楚古中国的定义!不知道他的起止时间,不过按照古埃及、古印度的时间推算应该是在公元前5000-4500年至公元0-500这个范围内,当时的中国是奴隶制度,但也出现过短暂的共和制!历史上车为什么共和我忘记了!对不起哈,初中的历史书上有,当你上的时候记得,是两个人共同执政!

五、刘宋的政治制度?

南朝宋(又称刘宋、水宋,420年-479年),建都建康(今南京),是中国南北朝时代南朝的第一个朝代,也是南朝四个朝代中存在时间最久、疆域最大、国力最盛的王朝,共传四世,历经九帝,享国60年。

刘宋选官制度仍以九品中正制为主,但宋初门阀制度的整体格局,却是从东晋末年义熙时代(405-419年)刘裕等京口北府的军事集团崛起开始,延续继承下来的新格局。

也就是说,大量京口将领混入世族门阀的结构中(多成为中下层世族),挤压了原来名门旧族的地位与空间,因此南朝士族从刘宋开始,常会刻意去排挤寒门、寒人,好显示自己的清高地位。

于是高门就有许多“士庶区别,国之章也”、“士庶之际,实自天隔”的言论出现,这实际上是名门旧族的一种防御性反应。

虽然宋初就有武人将领合法地进入世族结构中,但刘宋前半的元嘉之治,士族制度却是极其完备的,一般也认为是文化士族的“全盛期”(同时也是“最后的荣光时期”)。在宋文帝治下,史称其“纲维备举,条禁明密,罚有恒科,爵无滥品。故能内清外晏,四海谧如也”。

六、秦汉时期民族关系的特点?

特点:

①中央加强了对边疆地区的有效管理.如秦始皇定南越后,设三郡管理,汉武帝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郡县等.

②加速了对边疆地区的开发.如秦开发珠江流域,匈奴开始发蒙古高原等.西域各族开发了西北边疆.

③促进了各族人民的友好往来和各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如中原先进技术传到边疆地区,两汉与西域的经济文化交流等.

原因:秦汉时期,国家统一,经济文化发展,统治者采取有效政策促进民族关系发展.

影响:

①秦汉民族关系发展促进了我国古代经济文化的发展,促进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初步形成.

②秦汉民族关系的发展也带动了对外关系的发展,如“丝绸之路”的开辟、东汉与大秦关系的发展等.

七、什么是民族关系的大敌?

加强民族团结,要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反对“两种主义”的问题,从共同纲领到现行宪法都作了规定。大汉族主义要不得,狭隘民族主义也要不得,它们都是民族团结的大敌。

大汉族主义错误发展下去容易产生民族歧视,狭隘民族主义错误发展下去容易滋生离心倾向,最终都会造成民族隔阂和对立,严重的还会被敌对势力利用。当然,人民内部、同志之间真正能上升到主义层面的分歧并不多,要防止无限上纲上线,把“两种主义”变成内耗工具。要各去所偏、归于一是,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团结大局。

八、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教案

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教案

在一个多元文化的社会中,处理民族关系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了解并遵循一些原则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处理民族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本教案将介绍一些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帮助你更好地应对多元文化的环境。

尊重和理解

尊重和理解是处理民族关系的基础原则之一。我们应该尊重每个民族的独特性和文化背景。通过了解不同民族的历史、语言、宗教和价值观,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他们的行为和习惯。尊重并接受不同的文化表达方式是促进和谐共处的关键。

平等和公正

平等和公正是处理民族关系的另一个重要原则。我们应该坚信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平等对待,不论他们的民族背景如何。在各种社会领域中,如教育、就业和法律,我们都应该坚持公正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只有在平等和公正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建立一个公正的社会秩序。

对话和沟通

对话和沟通是解决民族冲突和问题的有效手段。通过开展对话,我们可以彼此了解对方的观点和需求,协商解决方案。在处理民族关系时,我们应该倾听和尊重每个人的声音,建立开放和包容的对话空间。只有通过有效的沟通,我们才能达成共识,并解决潜在的冲突。

教育和宣传

教育和宣传是促进民族关系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教育,我们可以向人们传授和普及关于不同民族的知识,培养他们的文化敏感性和包容性。宣传活动可以帮助人们了解不同民族的重要贡献和价值,强调多元文化的重要性。通过教育和宣传,我们可以树立积极的民族关系观念,促进多元文化的繁荣。

合作和共享

合作和共享是处理民族关系的积极方式。我们应该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解决各类问题。通过共享资源和经验,我们可以互相支持和帮助,构建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合作和共享的精神有助于我们共同追求共同利益,并推动社会的进步。

法治和制度保障

法治和制度保障是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保障。我们应该坚持法治原则,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依法享有平等权益。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应该保证不同民族的权益和利益得到平等保护。通过厘清法律责任和权责关系,我们可以维护社会秩序,并建立一个公正的社会环境。

处理民族关系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任务,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遵循尊重和理解、平等和公正、对话和沟通、教育和宣传、合作和共享、法治和制度保障等原则,我们可以推动多元文化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共处。

希望本教案能够为你在处理民族关系的过程中提供一些指导和启示。让我们共同努力,建设一个多元、包容和谐的社会。

感谢您阅读本篇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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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法定政治制度的含义?

政治制度,即政治体制。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阶级专政而采取的统治方式、方法的总和。包括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政党制度及选举制度等。由于国家的类型不同,或同一类型国家所处的具体历史条件不同,其政治制度也会有差异。按政权的组织形式分,有君主制、共和制、议会制和人民代表制;按中央和地方管理的权限分,有中央集权制和地方分权制等。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十、日本的政治制度怎样?

日本实行以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为基础的议会内阁制。天皇为国家象征,无权参与国政。国会是最高权力和唯一立法机关,分众、参两院。内阁为最高行政机关,对国会负责,首相(亦称内阁总理大臣)由国会选举产生,天皇任命。现行《日本国宪法》于1947年5月3日颁布实施。宪法规定: 实行以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为基础的议会内阁制; 天皇为日本国和日本国民总体的象征, 无权参与国政;“永远放弃把利用国家权力发动战争、武力威胁或行使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此目的,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第9条)。

日本国会

日本国会是日本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唯一的立法机关。由众议院和参议院构成,两院议员均从国民中选举产生。众议院议员任期4年;参议院议员任期6年,每3年改选半数议员。国会有立法权、对政府的财政监督权、条约的批准权、内阁总理大臣的提名权,议院有国政调查权、对法官的弹劾裁判权等。虽然一切法案都由国会审议,但内阁也有提案权,内阁提出的法案占80%以上。众议院权力大于参议院。如参议院对众议院已经通过的法律作出不同决议时,众议院再次以出席议员2/3以上的多数通过即成法律。众议院有权对内阁提出不信任案或否决信任票,但内阁总理大臣可以建议天皇宣布解散众议院。国会的常会每年召开1次。内阁可以决定召集国会临时会议,一定数额的议员也可要求内阁决定召集临时会议。会期及延长事宜由国会本身决定。众议院被解散时,参议院也同时闭会。如有需要,内阁可要求参议院紧急集会。紧急集会所采取的临时措施,如在下届国会开会后10日内不能得到众议院同意,即失去效力.

1955年起,原称保守合同的自由民主党(自民党)一直长期执政,只是曾在1993年至1996年间短暂被对手社民党取得政权并短期执政。1996年,自民党重新执政后就一直执政到今天。

除了社民党之外,日本国会的主要在野政党尚有日本民主党、日本共产党等,而今日本国会乃是由自民党及公明党组成的联合政府执政。

日本的政党

战后日本政权曾长期把持在自民党这一资产阶级保守政党手中。从1955年到1993年38的年里,自民党控制着国会中众参两院的大多数席位,党内派系间对总裁位子的角逐事实上取代了政党间的夺权斗争。与之相对的社会党、共产党等革新政党则作为在野势力,“保革对立”是为冷战时期日本政治斗争的主线。

自民党、民主党 、公明党、日本共产党、社民党、保守新党等.

战后日本实行“政党政治”,代表不同阶级、阶层的各种政党相继恢复或建立。目前参加国会活动的主要政党有自民党、民主党、公明党、日本共产党、社民党、保守党等。

自由民主党(简称自民党,Liberal Democratic Party -- LDP):1955年11月由原自由党和民主党合并而成,1955年起连续执政38年。1993年8月沦为在野党,1994年6月底参加三党联合政权,重返执政地位。1996年11月恢复单独组阁。1999年1月与自由党组成联合政权,10月与自由党和公明党组成三党联合政权。2000年4月与公明党、保守党建立联合政权。自民党是历史较长的传统保守政党,在中小城市和农村势力较强。党首为总裁,任期2年,原则上只能连任1次,可酌情适当延长。

民主党(Democratic Party):仅次于自民党的第二大政党。1998年4月27日成立,由原民主党、民政党、新党友爱和民主改革联合四党组建而成。1998年7月参议院选举和2000年6月众议院选举后实力大增。该党主张推行民主、稳健的政治路线,构筑新自由社会。2003年9月,民主党和自由党在东京签署合并协议书,正式将两党合并为一个新的民主党。根据合并协议,自由党解散。合并后的民主党在国会占有204席。

公明党(Komei Party):1964年11月成立,其母体为宗教团体创价学会。1970年6月实行政教分离,93年8月参加非自民联合政权。但自94年底以后,为参与日政界分化改组,公明党分出一部分力量参加新进党,新进党解散后,组成“和平新党”。未分出去的部分则重组为“公明”。1998年11月7日,“和平新党”和“公明”宣布合并,并恢复原党名。1999年10月,公明党加入自民党和自由党的联合政权,成为执政党,2000年4月,公明党与自民党、保守党组成联合政权。该党基本政策主张总体上仍沿袭了过去公明党“中道路线”的传统,坚持稳健的政治路线,提倡和平主义。

日本共产党(Communist Party of Japan -- Nippon Kyosanto):1922年7月15日成立的左翼政党。战后获合法地位。七十年代中期出现发展的高峰期。进入九十年代,日共根据冷战后新形势,对政策主张再次进行调整。2000年11月,日共召开第二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修改党章,把党的性质由“工人阶级的先锋政党”改为“工人阶级政党”和“全体日本国民的政党”。该党支持阶层比较稳固,基层组织健全。

社会民主党(Social Democratic Party):简称“社民党”,1945年11月成立,1996年4月由社会党易名为社会民主党。该党主要成分是工会和农协的活动家、中小企业主和知识分子。冷战期间,该党作为革新派政党与保守的自民党长年对峙。93年日本政局剧变,社会党先是加入多党联合政权,后又与自民党联合执政。该党委员长村山富市出任首相。98年5月,该党退出联合政权。近年来实力大减。

保守党:2000年4月由自由党26名成员脱党组成。成立伊始即与自民、公明两党组成新的联合政权。6月众议院大选后席位减少。该党主张要体现“保守主义”的真正含义,维护国家、社会的安定及和谐。

政府

内阁为最高行政机关,对国会负责。由内阁总理大臣(首相)和分管各省厅(部委)的大臣组成。内阁总理大臣由国会提名,天皇任命,其他内阁成员由内阁总理大臣任免,天皇认证。日本政府实施行政改革后政府机构为1府12省厅。

日本实行以天皇为国家象征的议会制。日本的宪法规定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天皇的权限只在形式上。天皇虽有任命总理大臣及最高法院法官的权力,但前者须经国会提名,后者由内阁总理大臣提名。天皇的有关国事活动必须由内阁建议和承认。天皇只能按内阁的决定,作礼仪上或形式上的活动。

国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和唯一的立法机关,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两院议员均由国民选举产生。众议院有议员511名,任期4年;参议院有议员252名,任期6年,其中参议员每3年改选一半。宪法规定,国会职权有立法权、对政府的监督权以及外交、财政和司法的监督权。1994年1月,日本国会通过了政治改革方案,据此众议院实行“小选区制与比例代表制并立”,改变中选区制度,小选区选300名议员,比例代表区选200名议员,公费资助得票率超过2%的政治家才能得到众议院议席。投票方法是记号式的两票制,总理府设为划定参议院选区的第三者机构。

内阁是日本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内阁由国会中议席占半数以上的多数党进行组阁。根据惯例,议会中多数党首脑一般是内阁总理的当然候选人。如果没有一个政党议席在国会中占多数,就由国会中议席占最多的两个以上政党组阁,由席位最多的政党领袖任内阁总理大臣。

法院是日本的司法机构,行使司法权,所有法官“独立行使职权,只受日本宪法及法律约束”。

日本是多党制国家,参加日本政治活动的政党有自民党、社会党、公明党、民社党、共产党、新生党、新党等。自1955年以来,日本内阁一直由自民党执政,总理大臣也一直由自民党总裁担任。1993年7月,日本自民党在大选中失利。执政38年后下台,转向社会党、公明党、民社党、新党等7党组成的联合内阁,细川护熙任内阁总理大臣。自民党氏期执政,却在瞬息之间垮台,其原因是由于“金权政治”的作用。用金钱换地位和用地位换金钱的“金权政治”导致自民党内部腐败,直至垮台。要成为自民党总裁的第一个条件就是“筹措资金的能力”,只有得到财界的“政治捐款”,才能在国会大选中获胜,才能执掌政权,才能给财界回报。这使金钱与政治紧密结合,贪污受贿案件层出不穷。70年代的洛克希德贿赂案使田中角荣下台;80年代的里库路特贿赂案断送了中曾根和竹下登;90年代的佐川快件公司行贿案又使自民党副总裁金丸信被捕。这些丑闻,使日本对自民党失去了信任,党内也发生分裂,最终导致1993年7月大选的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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