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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何劝退员工,还能避免经济赔偿

98 2024-01-12 23:17 admin

一、请问如何劝退员工,还能避免经济赔偿

你好,已过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工,无法在不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除非能证明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有刑事犯罪等等情形。

上海嘉之会律师事务所

二、公司辞退员工,怎么反驳得到最大的赔偿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合同期内劝退的补偿问题

1、首先明确一下公司劝退行为的法律性质:公司的劝退行为,我可以理解为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之意,如果是协商解除你愿意接受,那么赔偿金额由你们双方协商确定,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标准给予确定,当然公司提出N+1或者是N+2这是你们协商的问题;如果是以劝退之名而你并不接受还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则是强行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则应按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违法解除劳动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向你支付经济补偿,否则你可就该争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

2、你不服,可以依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提起仲裁。

3、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回答你的问题.

(1)关于工作年限和经济补偿的月数。

虽然2009年你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你可以主张工作年限累计计算。即为:自你2007年1月入职时算起,到目前的2010年7月,共计3年7个月,经济补偿应按4个月计算。

(2)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①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计算基数为:公司与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前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即按你月实发金额向过去倒推累计12个月工资得出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②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③经济补偿金额:月平均工资(上面第①步的方法计算)*4*2倍=应得金额

3、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你可以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控告,予以解决。

4、关于你问的08年的问题,不知是何问题!如果是以上仲裁请求,并没有过仲裁时效。

5、关于劳动关系变更是否影响你的主张。

建议你按以上请求,把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也就是你提供劳务工作的单位)共同作为被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将不会影响你的主张。

以上回答是基于你提出问题的不完全材料所做分析,若有偏差之处,请继续补充。

四、公司劝退员工,这种情况如何赔偿经济补偿金?

要看解除合同证明中的解除原因,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则没有补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五、如何计算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一)案例 一名员工协商解除合同,员工提出要按照他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合计17年零半月,但这名员工在公司只工作了6年零半个月,请问,员工的要求合理吗 (二)分析 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劳部发[1994]481号)的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对这项规定,应把握两点: 一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而不是根据其实际工龄来计算。当然,若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前的工作年限按照应合并计算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内的,应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二是因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因此,如果这名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只有6年零半个月,且本人的 实际工龄没有可以合并计算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的,则你公司应按7个月的工资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即便是按该员工所说,其实际工龄已有17年零半个月,公司也只 须支付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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