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业服务标准。 这一块,可以让物业公司制作一个细则,作为附件附在合同之后。物业费收费市场化之前,对于物业公司的等级和服务标准,早已有标准。虽然现在已经废止物业公司等级资质,但是服务标准作为参考,完全没有问题。
2.
物业人员的配置。 如果物业合同,没有明确物业工作人员的人数与年龄阶段。物业公司暗中减配,或是人员老化是必然的趋势。因为这是物业公司常用的减少开支,增加利润的手段。 为了防止将来物业公司不能按照承诺配备物业工作人员,所以约定一个违约条款会比较好。 比如我前期帮忙起草的海亮天城小区的物业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少一人扣10000元每次。这个条款,在有些小区,物业公司最多只愿意承担3000元左右每人次的违约金。但是我个人认为,这对物业公司没有威慑力,还是海亮天城的版本条款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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