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园霸凌事件经典案例?
2019年4月12日16时40分,忠门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学校报案称:该校附近发生一起在校学生被殴打事件。忠门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并将嫌疑人潘某、柳某传唤回忠门所调查取证。
经查:潘某(男,17周岁,辍学,无业,忠门镇人)因个人琐事,对柳某(男,该校在校生,系未成年,忠门镇人)心生不满,分别于2019年3月底、4月5日在校外先后对柳某进行殴打,并于2019年4月12日胁迫柳某在校外对刚好路过的陈某(男,该校在校生,系未成年,忠门镇人)进行殴打,后又自己动手殴打陈某。
二、怎么投诉校园霸凌事件?
目前校园欺凌事件的举报方式有很多种,比如在北京地区,设置有校级举报电话,当然也可以直接向各区教委电话举报,如果有严重的暴力行为,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根据欺凌情况的严重程度,欺凌者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三、校园霸凌事件法律怎么处理?
1.控制好孩子的情绪,以免孩子做出过激的反应。
2.及时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让他的心理创伤得到修复。
3.有空多陪陪孩子,让孩子的身心健康得到良好的发展。
4.在发生了校园霸凌时,家长及时与校方反应,并且与校方商讨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四、校园霸凌事件赔偿标准?
校园欺凌的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的。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五、校园凌霸事件会产生什么危害?
校园凌霸事件会产生以下危害:1. 对受害者的伤害:凌辱和欺侮会对受害者的自尊心、自信心产生负面影响,并且导致出现抑郁、自杀等严重的心理问题。2. 对加害者的危害:凌辱行为不仅对受害者有害,也对加害者本身有很大的破坏力,会引起自卑、愤怒、恐惧等心理问题,严重的还可能导致双方伤亡甚至犯罪行为。3. 对校园和社会的危害:凌辱和欺凌行为会破坏校园和谐,对校园秩序和社会道德产生负面影响,给学校形象和社会安定带来威胁。因此,预防和制止凌辱和欺凌行为不仅是保护受害者和加害者,也是维护校园安全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
六、校园霸凌真实事件依法怎么处理?
答:1、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地调查事件的起因和经过,判断学校和学生在事故中存在的过错,有过错的则承担与过错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过错的则不承担责任;
2、如果学校在事故中存在过错,学校应积极主动地承担责任,若学校没有过错,需做好涉事家长的思想工作并积极组织涉事家长之间的调解。 一、构成校园欺凌罪的条件: 1、校园霸凌罪的行为必须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 2、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
3、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二、校园霸凌的量刑标准: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综上所述,遇到校园霸凌事件的,应当找老师和学校进行处理,老师和学校不予处理的,学生可以向家长说明,让家长和学校去进行沟通,学校还是不愿意处理的,家长可以向教育局进行投诉,教育局不能解决的,家长可以直接报警,让警察进行处理。
七、校园霸凌定义?
校园霸凌(School bullying),又称学校欺凌,是指发生于校园中的孩子们之间权力不平等的欺凌与压迫,包括肢体或言语的攻击、人际互动中的抗拒及排挤、类似性骚扰般的谈论或对身体部位的嘲讽、评论和讥笑。
霸凌者(一个或一群人)对被霸凌者进行重复的伤害行为。 霸凌者拥有高于被霸凌者的力量,其力量包含社会权力、体力、及过当的管教权。 霸凌的范围从简单的一对一到复杂的团体霸凌,其中必然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霸凌者,以及未必每起霸凌事件皆有的协助者。 霸凌可以发生在任何人际互动的场所中,包括学校、教会、家庭、工作场所、社区等。 霸凌行为可能透过言语、肢体、集体、网络、电话、文字等媒介之行为,使被霸凌者在身体、心理、社会适应中(一项或一项以上)受到伤害。
八、校园霸凌事件教育局哪个部门处理?
校园霸凌事件通常由学校和教育局共同处理。具体来说,如果发生了校园霸凌事件,首先应该向学校报告,并由学校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查和处理。
如果情况比较严重或者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可以向当地教育局投诉。在中国大陆地区,涉及教育问题的投诉一般由市、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处理。因此,在遇到校园霸凌事件时,可以向所在城市或县(区)的教育局进行投诉和求助。
同时,在预防和打击校园霸凌方面,也需要加强家庭、社会等各方面力量的合作与配合。
九、成年人校园霸凌事件法律怎么处理?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七条之一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对于校园暴力的处罚
1、感化教育
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
2、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行政、刑事处罚
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事件发生。
4、造成损害的承担民事责任
校园暴力是应该受到禁止的,构成犯罪的应按刑法的规定处理,未构成犯罪的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未成年人的校园暴力,家长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有过错的,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十、校园霸凌报警条件?
校园暴力报警可行性还是蛮高的,毕竟校园暴力事件会危害到公民的人身安全,属于报警的受理范畴。当然当发生校园暴力事件时除了可以选择报警处理之外,最重要的是保证自身的安全,发出对外求救的信号。
一、校园暴力报警的可行性
1、报警指因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损失而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向警方报告危急情况或发出危急信号。
2、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二、发生校园暴力的解决办法
1、在威胁与暴力来临之际,首先告诉自己不要害怕。要相信邪不压正,终归大多数的同学与老师,以及社会上一切正义的力量都是自己的坚强后盾,会坚定地站在自己的一方,千万不要轻易向恶势力低头。而一旦内心笃定,就会散发出一种强大的威慑力,让坏人不敢冒然攻击。
2、大声地提醒对方,他们的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行为,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会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在能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大声呼喊求救。
碰到‘下暴’应尽量保持镇静,不要惊慌,有勇有谋地保护自己。无论如何一定要记住‘下暴’者的人数和体貌特征,以便事后及时报警或报告老师。告诉学生们,最好是运用自己的智慧与坏人进行周旋,达到既能保护自己,又能巧妙制服坏人的最佳效果。
3、如果受到伤害,一定要及时向老师、警察申诉报案。不要让不法分子留下“这个小孩好欺负”的印象,如果一味纵容他们,最终只会导致自己频频受害,陷入可怕的梦魇之中。
千万不能因为一时害怕而选择怯懦,不报警只能助长‘下暴’者的嚣张气焰,他们不仅还会不停地来纠缠你,而且还会继续危害其他同学。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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