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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赛反方可以提出什么好问题反驳辩论赛正方“整容现象值得提倡”

来源:www.callcentermkt.com   时间:2023-06-12 21:22   点击:299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辩论赛反方可以提出什么好问题反驳辩论赛正方“整容现象值得提倡”

1。整容只是个人行为,一个个人行为有什么必要提倡给公众?如同,我们每天都要穿衣服,且每人穿着不同。我们有必要不断提倡别人也穿每一天我们穿的衣服吗?人为什么一定要别人和自己一样?不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那还是社会本来的样子吗?

2。所谓提倡,从社会的角度讲,总是把好的东西介绍给别人,大家有则改之,无则加冕,社会不断进步。整容到底是好还是不好?有人能绝对得给予结论并得到大家一致的承认吗?如果一个无所谓好坏的东西,甚至有可能不好的东西,有必要推荐提倡给公众吗?如果害了别人,谁有能力负这个责任?

3。我们在这讨论这个现象,本来就说明这个现象已经走入人心。既然走入人心,还要提倡的是什么?我们今天讨论这个现象,本身就是在有意无意得把这个现象告诉给这里所有的参与者,本来就已经在提倡大家关注到这个社会现象了。既然已经在提倡了,对于已经存在的事实,何必再说值得?这不是头上按头是什么?这难道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贻笑大方吗?

二、整容的利弊讲话3分钟

整容,美丽是生产力,可以改变命运,可以改变人生.但是,要金钱,忍受痛苦.

追求美丽是人的权利,无可厚非.,每个人都有追求美丽的权利,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不好的就是,中国有句古语,叫,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是先天父母给我们最好的礼物,同时,人的好坏是不是美丽,心灵善良才是最美丽的,

坏处就是,以后你要花很多的时间和金钱来保养你整容后的成果,不然你会发现比以前更糟糕。整容手术的钱只是你整容之后要保养的钱的很少一部分。而且后遗症并发症不可避免!

三、辩论赛—青春偶像崇拜弊大于利

写作思路:首先开头直接给出自己的结论“偶像崇拜弊大于利”,接着围绕自己的观点进行举证,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性,语言要连贯,具有逻辑思维。

正文:

我觉得偶像崇拜弊大于利。说到偶像崇拜,我们必须认识偶像崇拜不是一个独立的事件,它与许多事件都有紧密关联,偶像崇拜背后的粉丝经济产业链,以及青少年年偶像崇拜所引发的心理,家庭等问题,都是一个整体。

众所周知,现在的偶像崇拜简单来说即追星。而在当今流量时代,粉丝经济盛行,经纪公司与各大奢侈品抓住机遇牟取利益。在我国,有着没花过钱都不好意思说是谁谁的粉丝这种话,正因如此,才会有“带货王”这种称号的兴起,只要爱豆代言,买起来绝不手软。

断货那是常有的事。可青少年何来如此多的钱财挥霍?那只能是找父母要,有些甚至做出违法犯罪之事来。许多青少年,不顾家境,一味只为爱豆,可见现行偶像崇拜之弊。

其次,偶像崇拜也影响到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与心理健康。有些沉迷于为偶像打榜,刷流量,天天熬夜;有些为了模仿偶像,染发、整容层出不穷,极大地危害了身体健康;更有甚者,沉迷于虚拟偶像无法自拔,其完美的设定,让他们深陷其中。

除此之外,由于青少年三观正在形成,偶像的行为很容易影响他们,他们固执且盲目的相信偶像的话一定是对的。闻一多曾经说过:“盲目地听从,盲目地相信一切者,他一定是蠢物,他们的头脑只是别人的跑马场。”青少年作为国家未来之栋梁,难不成要大脑要成为偶像之跑马场?

相信会有人反驳道:“难道偶像就没有起到一点积极作用吗?上次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他们纷纷在微博上呼吁“守望和平”呢?”但我要说的是,这只是一种表象,要说发这样的微博,人人都会,这并不能体现一个偶像的品行,而影响青少年的,却往往是一个偶像的品行。

不可否认,有许多粉丝的小鲜肉们审美观点曝出的黑料越来越多,一桩一桩,触目惊心,道德之沦丧,品行之恶劣,不仅仅不人调崩塌之惊讶,更应有对其忠实粉丝影响的忧虑。青少年的是非观还不够健全,如若因受偶像影响误入歧途,岂不令人痛心疾首?

因此,我认为在当今畸形的偶像崇拜大环境下,偶像崇拜弊大于利。

辩论主题:追星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正方观点:追星利大于弊 反方观点:追星弊大于利 我方观点:反方(追星弊大于利) (一)陈述观点: 我方的观点是追星弊大于利。 (二)主要论证与陈词: 大家都知道,我们中学生自控能力差,很难管束自己。一旦坠入追星的迷阵,就很难再逃脱!就比如有一位高中生因盲目地追周杰仑,把他妈妈给他上学的钱拿出来购买关于周杰仑的产品,甚至还买了一套房子住在周杰伦家旁,因而花光了他妈妈给他上学的所有的钱。由此可见,这还能说追星好吗? 童年时代是我们学习的最佳阶段,如果把这时间用来追星,就会浪费许多的宝贵时间,从而让我们的童年变成一片空白的回忆! 并且,明星也是普通人,他们也有喜怒哀乐,也有是非好坏,只是他们在一些方面取得了点儿成绩。比如名噪一时的刘晓庆,曾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大明星,可后来却因为偷税漏税而沦为罪犯。再比如赵薇,穿印有日本国旗图案的衣服,而出了洋相。追这样的“星”又有何意思呢? 经济负担也是一个大问题。假如一位同学迷上了追星,就会大量关于这类的商品,从而增加了经济负担。有项新闻曾任意地对全市的一百多个学生作过此类调查,有94%的学生有过购买偶像的相片、海报、写真集等此类物品,而其中经常性购买的就占57%。我方还了解到外面商店关于此类商品很多,但价钱都很昂贵,像一张海报一般在2元到25元左右,一张CD盘一般在10元到30元左右,而一本印刷精美的偶像写真集就大都在15元、20元、30元……甚至一本几百元的都有。这对于我们这些没有经济收入的小学生来说,经常性购买这类物品无疑将大大增加父母、家长们的经济负担。 因此,我方认为追星弊大于利! (三)自由辩论阶段: (略) (四)总结陈词: 我方还是坚持追星弊大于利! 首先要提出的是自控能力!既然我们追所谓的“星”时还要提心吊胆,一不留神就会被吸进“迷魂洞”,那还不如不做那些“冒险游戏”,把追星的时间用在学习上。 而且,在实际中,许多人花费了不少时间与资金在这方面,最后又得到了什么呢?再说,就算有些同学在追星中得到了点儿“益处”,可那只是极少部分,追星“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是“弊大于利”!如果对不认可,那么敢问对方辩友,可否举出一例因“追星”而真正成名的人吗?很显然,这比大海捞针还难。因此,真正要有成就,还需要自己努力才行,而盲目追星是不行的,否则到头来适得其反! 同学们,告别那闪烁一时的“流星”吧,让我们紧紧抓住这幸福美好的童年吧,别让我们的脑海里只是一片空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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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拜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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