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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调委是什么机构

140 2024-07-24 19:19 admin

一、医调委是什么机构

医调委”全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专门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医调委由具有临床医学、药学、法学、保险资质的人员组成,专业人员的配备,保障医疗纠纷的调解顺利进行。

从角色定位来讲,医调委有司法行政部门指导设立,属于第三方机构,依法独立调解医疗纠纷,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的干涉。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意味着医调委不是医院的组成部分,与医院、卫生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是相对独立的第三方。

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步骤: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2、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

3、第三种途径就是司法裁决。但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是不尽相同的,前者需适用医疗事故条例进行裁决,而后者则依照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裁判。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医疗机构和医生在微博上如何通过互动增进医患关系?

在新浪、搜狐、腾讯等微博平台中,可以搜索到数量庞大的成都市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微博账户,其中包括不少专家级别的账号。这些医疗单位和专业人士的微博内容主要围绕他们的专业领域,如健康知识的普及(健康提醒</)、日常工作分享(工作见闻</)等。但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他们与网友的互动,积极回答各类问题,形成了一种咨询与解答的互动模式。

例如,一些大型医院的微博页面上,留言区的活跃度极高,有时甚至达到十几页之多。一位医生表示,通过在微博上认真处理咨询和展现出良好的沟通技巧,不仅能够提升自身的影响力,积累人气</,而且对于促进医患之间的关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建立更为友善的交流环境(有助于医患之间的良性沟通</)。

三、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主导方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思考】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众医疗健康知识水平不断提高,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这一方面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同时也对医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社会关系中的重要构成,医患关系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如何营造一种和谐的医患关系,已经成为摆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面前诸多课题中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医患关系 医院 和谐 职业道德

中图分类号:R3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7(a)-0237-02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众医疗健康知识水平不断提高,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这一方面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同时也对医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社会关系中的重要构成,医患关系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如何营造一种和谐的医患关系,已经成为摆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面前诸多课题中的重中之重。

和谐医患关系:简单讲是指以医生为中心的群体(医方)和以患者为中心的群体(患方)在医学活动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协调匀称的相互关系。通俗一点讲就是指在医学活动过程中,医生与病人之间形成的和睦、融洽、相互理解信任的一种人际关系。

1 医患关系的特点

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医患关系定格为一种双向的、特定的人际关系,与其他人际关系相比有着不同的特点。我国医疗卫生工作的公益福利事业性质,决定了医患关系长期以来呈现以下几个基本特点:

(1)以人道主义为原则建立起来的平等关系。

(2)以民主法制为前提建立起来的依赖关系。

(3)以医疗技术为保证建立起来的委托关系。

在这三种基本关系下形成的医患之间技术与非技术的关系,忽视了如何发挥患者及其亲属的主观能动性和充分尊重患者及其亲属的权力的重要问题。21世纪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医疗市场经济的形成与竞争也日渐呈现,民营、外资等不同形式的医疗机构正在逐步发展壮大。在这种情况下,医患之间的关系也正在发生明显的变化,在向“指导-合作型”或“共同参与型”的新型医患关系转变。应该说,这是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观念更新、人们自主参与意识增强的必然结果。

2 医患关系不和谐的原因

总整体上看,医患关系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一些小的问题。造成医患关系不和谐的原因很复杂,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问题:(1)政府投入医疗资源不足;(2)群众看病难、看病贵;(3)医疗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好;(4)复杂的社会因素。这些问题既有体制、机制上的问题,也有思想观念方面的问题,还有管理监督不力等其他原因,但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1)患者申诉的渠道不畅是影响医患关系的直接原因。

现在医患矛盾、医患纠纷之所以日趋激烈,关键还在于患方找不到快捷有效的解决途径。在当前,一旦出现医疗纠纷,主要有以下三种解决方法。

第一种是双方协商解决,也就是平常所说的私了,这是一种相对简单便捷而又有效的解决方式,实际上在实践中绝大部分的医患纠纷都是通过双方协商私了。

第二种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但是由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与医疗机构之间的特殊关系,使得患者方面对他的公正性表示怀疑,尽管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但患者方面还是不大愿意走这条路。

第三种解决方法就是诉讼,这是一条消耗时间消耗精力耗金钱的解决途径。

我国虽然从2003年就开始施行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是发生医疗事故后,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以及在相关的一些问题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医患双方都有很多的不满。有的患者在发生医疗纠纷后不愿意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主要是目前采取这种解决办法费时、费力、成本又高,鉴定、诉讼,整个过程下来至少得一年的时间,费用至少要几千、甚至上万元,而且还不知道会怎样的结果,所以有了医疗纠纷之后,患者方面容易采取过激的办法,大闹医院,干扰正常的诊疗秩序,导致医患矛盾进一步升级。2012年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还联合发出了《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今后医闹将受到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

(2)医务人员的诚信缺失是造成医患矛盾的重要原因。

医生和患者之间缺乏沟通,缺乏理解,缺乏信任,二者不能换位思考,导致了诚信的缺失。一个重原因是部分医务人员不能设身处地的为患者着想,另一个原因是有些患者对医务人员也缺乏必要的理解,不了解医学的复杂性和某些疾病的不可预测性,如果,医患这件能够多一些理解与信任,医生能够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患者能够体会到医生工作的辛苦,那么,医患之间的关系将会大大改善。

(3)政府投入的不足是产生医患纠纷的根本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对公立医院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一方面是投入很少。医疗机构在政府对人、财、物投入不足的同时,还承担着大量的社会责任,使得其不得不“自谋出路”,走向市场积极创收。医院采取多种手段鼓励、刺激医生多看病人,医生的奖金与业务量挂钩,在这种体制下,医生不可避免地要开大处方,给患者做过度检查、过度治疗。事实上医生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接待患者提倡“多多益善”,那么他们的医疗服务就肯定到不了位,从而引发患者的不满,这也是必然的。

3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对策

(1)媒体正确引导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平台。

新闻媒体是医院与社会沟通的桥梁。医疗卫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新闻宣传的焦点。要高度重视与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向媒体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让媒体及时了解真实的情况,发挥正确的舆论引导作用。对于媒体揭露医疗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医疗机构也要坚持不护短、不遮丑,正确对待、举一反三,积极主动地采取改进措施。要学习新闻传播知识和技能,学会与新闻媒体打交道,不断提高宣传工作水平。要真诚地希望新闻媒体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客观如实地报道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不刻意炒作个别医疗纠纷事件,大家共同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健康有序的医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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