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根斯坦说过:因果关系是世界上最大的迷信。
回答问题前,我们先看下天才与众不同的哲学思考。作为20世纪最著名的哲学家之一,维特根斯坦说过很多让人匪夷所思的名言,比如他曾经说:“如果善的意志或恶的意志可以改变世界,那么它只能改变世界的界限,而不能改变事实,即不能改变可以用语言表达的东西。”
为什么他会这么说?因为我们非难历史,即我们还习惯于用伦理纲常来限定历史的意义和价值,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这是从根本上与自己的哲学前提矛盾。
举个例子,儒家是提倡善,反对恶的,提倡的是止于至善,心存大善。但是维特根斯坦认为,善可以改变世界,但是他改变的其实是世界的界限,而不是事实本身。因为善恶不能改变可以用语言表达的东西,也就是思想。
因为维特根斯坦认为,不可能有伦理命题。因为命题不能表达更高的东西。所以推而广之,我们考虑上帝对人类历史的看法也是毫无意义的,甚至于我们盲目迷信所谓的“因果关系”也是这种可耻的迷信的体现,我们不能从现在的事件推出将来的事件。所以:
相信因果联系是迷信。
无疑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是我们自身使历史和世界变得神秘而不可理解,历史本身是单纯直观的,是我们给历史加上了锁链。
“世界是怎样的这一点并不神秘,而世界存在着这一点是神秘的。”而我们要学习的,就是 “对于不可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
再重复一下:正因为我们考虑上帝对人类历史的看法也是毫无意义的,甚至于我们盲目迷信所谓的“因果关系”也是这种可耻的迷信的体现:我们不能从现在的事件推出将来的事件。相信因果联系是迷信。
休谟在他的《人性论》一书里,包括后来的《人类理解研究》里,确实对“因果关系”提出了质疑;原因是,他认为,以往的经验主义哲学关于“因果关系”的定义是站不住脚的;他的怀疑,最后演绎到不可知论;但是,他的思想对后世产生了巨大影响。
关于休谟的一二三。 大卫.休谟,1711-1776,生于爱丁堡,苏格兰哲学家,但是,在很长时期里,他在历史学方面的名气要更大的多。
休谟主修法律,曾先后任圣克菜尔将军和赫尔特福尔德勋爵的秘书、爱丁堡法学院图书馆馆长、担任过国务副大臣。1737年,他26岁时,写成了他的主要哲学著作《人性论》,后来缩写成为《人性论摘要》,1747年又缩写成《人类理解研究》,这几本书都反响寥寥。倒是他的《英国史》一炮打响。
1770年前后,康德读到了休谟的《人类理解研究》,惊呼把他从“独断的噩梦”中唤醒,这才引起了人们对休谟哲学的关注。
休谟哲学的特点和关注点。 1,美国哲学家梯利评价说——“休谟是经验主义者,因为他认为知识来源于经验;他还是实证主义者,认为知识受到现象界的限制;他又是一个不可知论论者,认为对于本体、实体、原因、灵魂、自我、永恒、宇宙,一无所知;他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认为唯独人的精神世界是研究的真正对象”。
2,英国哲学家罗素说,休谟是哲学家当中一个最重要的人物——他“把洛克和贝克莱的经验主义哲学发展到了它的逻辑终局,由于把这种哲学作得自相一致,使它成了难以相信的东西。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代表着一条死胡同:沿他的方向,不可能再往前进”。
3,从笛卡尔开始的欧洲近代哲学,主要研究的,是人的思维和知识问题。休谟自不例外,他的哲学关注的主要问题是——知识的来源是什么?它的确实性、范围和界限是什么?某些认识形式或范畴,如实体和因果,有什么价值? 休谟认为,人类思维的一切材料都来自外在和内在的印象。印象是当人有所见闻、感觉、爱或恨、要求或希望时所产生的此较鲜明的知觉:那就是最初出现于人的心灵中的一切感觉、情绪和感情。外在的印象由于未知的原因而出现于心灵中,而内在的印象大都由观念而来——例如,印象触及到感官,我们知道冷热、快乐或痛苦——这一点,他既和洛克一致,也和贝克莱相似。印象的摹本保留下来,就是观念。快乐和痛苦产生新的印象:要求和避免、希望和恐惧是反省的印象。记忆和想象又摹写这种印象。通过混合、调換、增减官和经验所提供的材料,可以由印象构成知识。只有心灵和意志混合和组合印象。每一种观念,都由摹写相同的印象而来。沒有印象,就沒有观念;盲人不能有颜色的概念,聋人不能有声音的概念。因此,在研究哲学名词意义的时候,必须追问,这些观念是从哪里来的?
他接着说,思想或观念不是完全散漫而无秩序的,不是偶然连结在一起的。它们以一定程度的秩序和规则相互招引,它们之间有联结线,一个唤起另外一个。这种现象叫作观念的联想。联想的原则或规律是相似、时空间的接近以及原因和结果。
休谟对因果关系的看法。 1,他分析说,把事实的推理建立在因果关系上,那就是在当前的事实和另一事实之间寻求联系——一个人在荒岛上发现一只表,他推论曾有人到过这里。人的思考和实践有赖于探索因果。因此,研究这种关系极为重要。人怎么取得因果知识?什么是这种知识的确实性?什么是其证明的性质?
2,他认为,人不能靠先验的推理而得到这种关系的知识。亚当不能从火的光和热,先验地、先于经验地推导出火会使他化为灰烬;无论怎样进行推理,都不能使我们先验地发现火药爆炸或磁石吸引。我们不能论证某原因必定产生某一结果或它必定总是产生同样的结果;我们不能象证明数学命题那样,按道理证明面包有营养、火生热。
请注意,休谟这是说,先验的推理,不能证明因果关系。
3,他认为,因果关系的知识建立在观察和经验上。我们观察到对象的前后相连——火焰生热,寒冷降雪,我们推论这种对象有因果关系,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原因。他接着说,于是一些形而上学家——无疑是指经验主义哲学家,仅凭上述的经验,便论证原因和结果之间有连结的带子,原因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联系。他说,这种定义是不对的——如果原因和结果之间真有必然的联系,就应该不靠任何经验证明,就可以通过思维和推理来判断了——如同从三角形的性质推论出三内角之和等于两直角一样。
说到这里,休谟是想说明,因果关系也是不能靠经验证明的。4,就此,休谟总结说,通常说“因为甲,结果乙”——其实,这种因果关系不是必然的,而是“盖然的”。 他说,平常看来对象之间必然的关联,其实只是我们头脑里关于这些对象的观念之间的关联——因而“必然性不是存在于对象之中而是存在于心中的东西”。 举例来说,“天下雨,地皮湿”,不是因为雨水和地湿有因果关系,而是我们的观念里会把这两个“对象”联结起来。
他说—— “我认识到,在这本论著(注:指《人性论》)内至此我已经持有的、或今后有必要提出的一切奇僻悖论当中,要算目前这个奇论最极端了,全仗牢实的证明与推理,我才能够希望它为人所承认而打破人们的根深蒂固的偏见。在我们对这学说心悦诚服之前,我们必须如何经常地向自己重复这些话:任便两个对象或作用,不论彼此多么有关系,仅只单纯的看见它们,决不能使我们得到两者之间的力量或关联的观念,此其一;这种观念系由于两者结合的反复而产生的,此其二;这种反复在对象方面既毫无所揭露,也豪无所引起,却靠它所显示的常例转变只对心灵发生影响,此其三;所以这种常例转变与灵魂因而感觉到、但在外界从物体却感知不到的力量和和必然性是同一个东西。”
他又说—— “在一切生活事件中,我们仍应当保持我们的怀疑主义。我们如果相信火使人温暖,或相信水让人精神振作,那无非因为不这样想我们要吃太大的苦头。不,如果我们是哲学家,那就只应当是依据怀疑主义的原则,出于我们感觉照那样想的一种倾向。”假如他放弃了思索,“我感觉我在快乐方面有损失;这就是我的哲学的来源。”
于是,他从这里走向了绝对怀疑的不可知论。
对休谟思想的评价。 1,康德对休谟的评价很高,但是他并不赞成休谟的观点。然而,休谟提出的经验主义不可靠的结论是绕不过去的。所以,康德从“三大批判”入手,着重考察人的思维和认识的能力。康德的办法,是事先设定不依靠经验的先天综合判断,以此来证明思维的推理是可靠的。然而,主观和客观的关系究竟如何,他仍然无法解决——于是形成了先天综合判断和物自体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怎么办呢?他提出了四组二律背反的论题,试图说明,可是自己并没能顺利。
2,黑格尔不十分看得上休谟,认为他只是洛克、莱布尼兹等与德国哲学之间过渡阶段中的一小段儿。黑格尔更看重康德,其未能的二律背反,为他铺设了一条大施拳脚的大道。
3,真正下了功夫研究休谟哲学的是罗素。他有三段评价休谟的话很有道理——罗素说: “休谟的哲学对也好、错也好,代表着十八世纪重理精神的破产。他如同洛克,初着手时怀有这个意图:明理性、重经验,什么也不轻信,却追求由经验和观察能得到的不拘任何知识。但是因为他具有比洛克的智力优越的智力,作分析时有较大的敏锐性,而容纳心安理得的矛盾的度量比较小,所以他得出了从经验和观察什么也不能知晓这个倒霉的结论。所谓理性的信念这种东西是没有的”,“我们不得不抱有信念,但是任何信念都不会根据理性”。
罗素还说:“休谟的怀疑论完全以他否定归纳原理为根据。就应用于因果关系而言,归纳原理讲:如果一向发现甲极经常地伴随有乙,或后面跟着有乙,而且不知道甲不伴随有乙或后面不跟着有乙的任何实例,那么大概下次观察到甲的时候,它要伴随有乙或后面跟着有乙。要想使这条原理妥当,那么必须有相当多的实例来使得这个盖然性离确实性不太远。这个原理,或其他推得出这个原理的任何一个原理,如果是对的,那么休谟所排斥的因果推理便妥实有据,这固然并不在于它能得出确实性,而在于它能得出对实际目的说来充分的盖然性。假如这个原理不正确,则一切打算从个别观察结果得出普遍科学规律的事都是谬误的,而休谟的怀疑论对经验主义者说来便是逃避不开的理论。……所以,它必定是一个不基于经验的独立原理,或由这种独立原理推出来的原理。在这个限度内,休谟证明了纯粹经验主义不是科学的充足基础”。
接着,罗素给了休谟很高的评价—— “他的议论所证明的是 ——我以为这证明无法辩驳——归纳是一个独立的逻辑原理,是从经验或从其它逻辑原理都推论不出来的,没有这个原理,便不会有科学”。
应该说,后来的逻辑实证主义,就是在休谟理论的基础上,试图探索寻找一种可以使归纳科学化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