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粮食归哪个部门管理?
粮食管理机构
粮食管理机构是主管粮食工作而不直接从事粮油商品经营和加工生产活动的国家粮食行政机关。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各级粮食管理机构既受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同时也受上级粮食管理机构的业务领导。各级粮食管理机构均有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任务和职责。
简介
商业部对粮食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制定粮食政策,经国务院批准颁布执行,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制定和颁发全国统一的粮油管理制度,编制全国粮油商品流转计划,安排市场,保证各方面对粮油的基本需要,协调各省粮食部门之间、粮食部门与其他经济部门之间的关系。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 (厅) 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粮油政策和各项管理制度;编制本地区本系统的粮油商品流转计划,平衡粮油收支; 监督检查所属各地粮食管理部门的工作。县(市) 粮食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粮油政策,组织本地区范围内的粮油商品供求平衡,管理和领导所属粮油企业,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二、平衡我国粮食供求关系不可或缺的手段
适度进口。
适度进口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我国粮食连年丰收,库存充足,谷物自给率超过95%以上,稻谷和小麦两大口粮自给率超过100%,实现了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粮食安全目标。
然而,我国粮食供求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如优质小麦和大米供给不足,玉米存在产需缺口,大豆自给率不足20%。
因此,需要通过进口调剂余缺,优化供给结构,从更高层次上提升国家粮食安全的整体水平。从目前进口结构看,小麦和大米进口量很少。
增强国际粮食贸易话语权
1、推动粮食进口国别和渠道多元化。
粮食贸易受到国际贸易摩擦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努力构建多元化进口格局,是保障粮食供应安全有效的手段。
2、加强全球粮食供应链管理。
我国要积极推动全球粮食供应链和物流链稳定运行,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多边及双边合作,构建高效协同、精准敏捷、安全有韧性、绿色可持续的粮食供应链,确保粮食国际贸易不受阻、粮食物流不中断。
三、请问市场是如何调节供求的?
“市场均衡发生在供给和需求力量达到平衡的价格与数量点上”,则由于每一笔交易必然是供求双方在价格和数量的平衡点上达成的,因此市场每时每刻都处于平衡之中。但是,这并不是萨氏的本意。他显然看到了平衡背后的不平衡,比如说在供不应求前提下,每一笔交易也都是在交易双方的力量平衡点上达成的,无非供方的力量更强,而平衡有利于供方而己。因此,萨氏的“均衡价格”实际上是指供求双方力量对等时的价格。但是,怎样才算供求力量对等或平衡呢?我们可以说,当供不应求时,供方会扩大生产,并有其他供方进入市场;当供过于求时,供方会缩减生产,并有其他供方退出市场;因此,供方既不扩大,又不缩减,既不进入,又不退出的状况叫供求平衡,这时候的价格则是均衡价格。
由此可见,所谓“均衡价格”的存在是以完全竞争为前提的,甚至可以说“均衡价格”就是“完全竞争”的代名词。因为一旦存在行业进入壁垒,例如专利、学习曲线、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品牌优势、转换成本、资本需求、资源等限制,其他供方无法顺利进入市场,则即使该行业利润及薪水水平远远高于其他行业,仍然扩大不了生产,仍然没有其他供货商对现有供货商的竞争。相反,如果存在行业退出壁垒,则虽然该行业利润及薪水水平远远低于其他行业,仍然不会有大量厂商退出该行业,使该行业持续保持过度竞争状态。
事实上,目前绝大多数行业都存在进入壁垒,甚至农业也不例外。以美国为例,美国农业是大农场经济,育种、播种、施肥、除草、灌溉、收割、脱粒、运输都是机械化、自动化作业,单位劳动力的粮食产量很高。与这样的大农场相比,小农场甚至象中国这样的极度细分化的小块土地耕作就极缺乏竞争力。如果不存在国界,则中国的农户可能会大量退出市场。
那么,以前是否存在完全竞争呢?我们不妨假设美国建国初期的农业是以小农场为主的完全竞争经济,当粮价低落时,无数农场主会休耕部分土地,或转产疏菜、水果等;当粮价高涨时,农场主们又会扩大耕作面积,开垦新的土地。这样,粮价就可以在均衡价格附近波动。但是,农场主们的耕作技术有高下,土地肥沃程度不同,灌溉条件不同,各地的雨水阳光不同,因此,即使粮食价格在均衡价格附近,仍然将有部分农场主利润丰厚,而另一部分则破产。于是利润丰厚者将收购破产者的土地,破产农场主或者成为农业工人,或者流入城市。这样,农场规模渐渐扩大,技术渐渐提高,农业的进入壁垒不断增高。也就是说,即使在某一时刻某一行业存在完全竞争,它也将逐渐向不完全竞争直至寡头和垄断市场演化。与此相联系,则是价格越来越远离“均衡价格”,呈现“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正反馈。
再以人们比较熟悉的彩电市场为例。决定彩电价格的因素主要应该看彩电生产商的实力及竞争态势构成(包括国内外彩电生产商),关税率如何,彩电生产成本,研究与开发成本,彩电技术进展,消费者的平均收入及构成。具体到某一地区的彩电价格,则还应该考虑在该特定市场上,有几家国际性、全国性的厂商或地方性的厂商,其售后服务的网络如何,地方当局是否对当地彩电有保护性措施等。
在彩电生产初期,掌握彩电生产技术的厂商很少,技术成熟程度和生产熟练程度还比较低,批生产的能力还不够,彩电质次而价高。但是由于彩电比黑白电视有重大突破,高收入群体又有足够的购买力,因此厂商完全有可能采用所谓“撇油战略”,把价格定在远远超过研制与生产成本的水平上,获取暴利。对于消费者来说,他并不是根据生产商的成本来购买彩电的,而是根据他的支付能力和彩电所能带来的感官享受与社会荣耀来决定是否购买的。正所谓“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消费者得到了享受与荣耀,生产者得到了暴利,供求双方在高价格水平上达到了平衡。由于利润空间大,实际上这时候的供求平衡点由生产商决定。比如,设生产成本为2000美元,在10000美元的价格上,有2万人购买,生产商获利1.6亿;在8000美元的水平上,有10万人购买,获利6亿;在6000美元的水平上,有30万人购买,获利12亿;在4000美元的水平上,有100万人购买,获利20亿。但是由于初始生产能力只有2万台,生产商就可以定价10000美元,以实现其利润的最大化。如此高额的利润必然吸引其他生产商的觊觎。但是,如果有专利法保护其彩电核心技术的专有,则觊觎者只能望洋兴叹,或转入地下生产。这时候,专利法对于定价就起到了重大作用,它使生产商在一定时期内享有垄断定价权。
为了讨论方便,假设没有专利法保护彩电生产技术,谁都可以生产,则彩电市场将会如何演变呢?可以设想,最早跟进的将是其他黑白电视机生产商,其次可能是其他行业的投资商。然而,没有专利法保护并不等于彩电首创厂自己不保护技术。就在其他厂商试图进入该行业时,首创厂也将采取措施增加该行业的进入壁垒。如果首创厂给核心技术人员人高额薪水,或给技术人员以技术股份,则首创厂将能在一段较长的时间里保护核心技术。否则,核心技术人员或者被其他厂商吸引,或者自己带走技术,另设彩电厂,从而加速彩电核心技术的扩散。其次,由于学习曲线的存在,首创厂将有可能最早最快地降低生产成本,从而使跟进厂商处于竞争劣势地位。第三,由于首创厂初期的巨额利润存在,首创厂可能已经回收了研究与开发成本,有可能以单纯的生产成本作为定价底线,从而迫使跟进厂商无利可图。也就是说,如果首创厂初期采用“撇油定价”战略,然后随着生产成本的降低,使售价总是低于跟进厂商的售价,则首创厂完全有可能使跟进厂商破产,从而在不断获利的过程中取得垄断地位。当所有跟进厂商发现无法打入该行业而放弃努力时,首创厂的生产和技术水平已经达到后来者望尘莫及的地步,再度获得垄断定价权。熊彼特曾经认为,创新在短期内会产生超额利润,但是由于追随者蜂起,超额利润最终将被消除。然而,我们从上述分析中知道,熊彼特的观点没有考虑到创新者的市场策略,更没有考虑到从竞争向垄断的转变,因此是不符合竞争内在逻辑的。熊氏观点只有一种作用,即赞美市场竞争,赞美企业家。大概也是因此罢,熊彼特的其他观点并不为后人熟悉,而这一观点却频频出现在九十年代的国际主流媒体上。
当然,彩电首创厂商并没有采取如此高明的定价策略,而其竞争对手也并非完全在直接经济意义上与首创厂竞争,因此彩电技术才不断扩散开来。一般来说,首创厂在获取高额利润后,往往不注意自我保护。或者没能使定价低于跟进者,从而培养了竞争对手;或者不能使核心技术人员满意,造成技术流失,创新能力下降。当然,其竞争对手突破防线的意志和能力也非常重要。如果其竞争对手虽然技术上总落后一步,却拥有雄厚的资本,有能力打价格战,有能力持续亏损,则首创厂就会畏惧三分,与跟进者达成价格妥协,与跟进者分享市场分额。或者由于市场分割,其竞争对手拥有首创厂难以进入的市场,迫使首创厂以技术换市场,则首创厂也得承认竞争对手的存在。但是,如果首创厂定价策略高明,大量实力不够雄厚的跟进者是注定要退出竞争的。中国彩电市场一百多个厂商可以说都是外国彩电商的跟进者,然而经过十多年的竞争,今天已经缩减到十几家厂商。而且事情还没有结束,随着国内彩电市场保护的撤除,随着国外彩电厂商挟首创厂的全面技术优势(特别是数字电视技术)参与国内市场的竞争,十几家彩电生产厂中究竟有几家能迎接挑战,就成了一个问号。有的彩电厂商不明白他们为什么破产,他们常常以“市场风云莫测,价格变化无常”来解释破产,常常安慰自己不过是“没有料到价格会跌落得这么快”。其实,真正使他们破产的并不是市场,而是那有些具备雄厚资金和技术实力、战略策略得当、管理得法的强势企业。如果不明白这一点,那么他们的下一次投资还有可能继续失败。如果明白这一点,那么在进入某一行业市场前,他们就会懂得去了解这一行业的竞争格局,认清对手强弱,认清进入该行业的关键壁垒,认清己方力量的强弱,然后避实击虚,避强击弱,逐个击破行业壁垒,徐图成长,这才不至于“仓促进入,仓促退出”,一败涂地。
如果说由于彩电生产所需的资本还不多,技术还不复杂,因此无法阻止其生产技术的扩散的话,大型喷气客机的首创厂波音公司,大规模集成电路的首创厂英特尔公司就基本达到了阻止核心生产技术扩散,迫使潜在竞争对手考虑其报复性定价,从而持续垄断市场的目的。事实上,日本所倡导的所谓“雁形战略”正是如此。日本作为头雁掌握核心技术及相应的高附加价值,周围国家则吸收日本扩散出来的非核心技术。如果周围国家研究开发核心技术,则日本以低定价封杀其的市场成长空间。例如,当中国科研机构购买了日本的微波炉,研究其生产技术,并开始形成批量生产时,日本技术生产的质优价廉的微波炉即大量出现在市场上,使国内自主开发的微波炉陷入绝境。当然,仅就发达国家而言,大多数行业的情形介于彩电和喷气客机之间,经过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竞争后,形成了若干资本集团相互默契,联合定价,共享垄断价格的局面。例如石油开采业,石油加工业、汽车工业、橡胶加工业,钢铁工业,化学工业,医药工业,甚至是百货业,酒店业。
在这样一个以垄断或寡头垄断为基调的市场结构下,价格往往取决于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取决于替代产业的存在,而不是取决于同行业竞争。也就是说与高价格相伴的是高行业壁垒,它有效地阻止了新竞争者的出现,也有效地阻止了价格向所谓“均衡价格”的回落。美国汽车工业长期以来就是通用、福特、克莱斯勒三家平分天下,洛克菲勒的石油工业被判分割为七个石油公司后,形成著名的所谓七姐妹,仍然长期垄断市场,直到产油国力量的崛起。最近国际石油巨头又在进行新一轮合并,例如美孚公司和埃克森公司最近宣布的合并。我们注意到,紧接着国际石油工业的大规模合并浪潮的,是最近一轮石油涨价。事实上,石油的生产成本并没有相应上涨,石油需求也没有相应幅度的上涨。造成油价如此大起大落的,是石油开采、加工、存储、运输、销售过程中各大垄断力量的结构的变化,石油大亨和投机商们的操纵。
因此,与其说价格调节供求关系,不如说是供求力量的消长和较量决定价格。供求力量对比时时在变化,价格也就时时在波动。力量对比总是不平衡的,价格也总是不平衡的。用哲学语言说就是,价格是现象,供求力量的消长是本质。是本质决定现象,而不是现象决定本质。萨氏承认:“均衡概念是经济学中最难以掌握的概念之一。……均衡概念具有诡辩性。正如一位权威所论断:‘不要同我谈什么供给和需求的均衡。石油的供给总是等于石油的需求。你找不出二者的差异。’”(第43页)取交易的瞬间来看,供求双方的确是平衡的,这正如“飞矢不动”一样。然而,飞矢毕竟在飞,供求的力量对比也毕竟在时时变动,变动的原因恰恰在于双方的力量的不平衡。如果真的平衡,供求力量对比就不再变化了,“飞矢”就变成“静矢”了。这就是均衡概念的诡辩性,然而在任何一位懂得动与静之间的辩证关系的人看来,所谓的诡辩性恰恰是辩证性。萨氏此论正好反映出其全部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是静态世界观,因此无法理解这个世界的运动。
市场通过价格波动来调节供求关系。
供求关系指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它是生产和消费之间的关系在市场上的反映。
在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占统治地位的私有制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通过价格与价值的偏离自发地调节供求关系,供大于求,价格就下落;求大于供,价格就上升。 最终,经过市场自发的调整,将价格调整到一个供给等于需求的价格上,这个价格为均衡价格。当处于均衡价格时,市场供求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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