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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商务谈判中存在着哪些交流歧义,举例说明

255 2024-04-09 11:17 admin

中日商务谈判中存在着哪些交流歧义,举例说明

近年来,中日两国在经贸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商务谈判的重要性也日益彰显。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中日商务谈判中,即使有翻译在,双方还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理解歧义,产生沟通障碍,影响项目进展,甚至会导致谈判失败。

中国人擅于抓大放小。相对于具体的条款,中国人更注重合同的技术、价格和付款方式等原则性条款。有很多中国用户经常在谈判时留下一些技术问题,等将来再做决定。

日本人认为书面协议只不过是为了满足法律上的规定,签约仅仅是合作的开始。就像人情关系要比生意上冷冰冰的事实重要得多一样;和用户之间的君子协议包含着荣誉和义务,远比正式签订的合同重要得多。所以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方希望日方给予协助, 日方通常都会尽最大努力来满足对方的要求。

日方会就每个细节不厌其烦地进行反复确认,将不可预测性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而中国为大陆性国家, 自然灾害相对较少,缺乏对危机的忧患意识,凡事都从好的方面考虑。由于双方的思维方式不同,在商务谈判过程中就容易造成沟通不畅。日方会认为中方前期准备不足,对中方的执行能力产生怀疑;而中方则认为日方故意在细枝末节上纠缠,没有合作的诚意。

日本代表面对迟到问题,采取了何种谈判策略"挽回颓势

日本代表的一席话说得德国代理商哑口无言,德国人也不想失去 这次赚钱的机会,于是谈判顺利地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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