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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谈判团队一般由哪些人员组成?

来源:www.callcentermkt.com   时间:2023-02-06 13:22   点击:137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商务谈判团队一般由哪些人员组成?

谈判团队一般由以下人员组成:

技术人员:解决谈判项目所用的技术问题或技术条款的分工;

商务人员:负责谈判工作的辅助,提供给谈判领导的建议;

法律人员:解决合同法律的问题,做好法务工作,提供给谈判领导的法务建议;

财务人员、翻译人员:财务人员做好合同的财务预算、翻译人员要给双方做好沟通工作。

谈判领导人员:对谈判工作的过程和结果负责。

商务谈判班子成员的选配原则

第一,有关技术方面的知识。

第二,有关价格、交货、支付条件等商务方面的知识。

第三,有关合同法律方面的知识。

第四,语言翻译方面的知识。

二、刑法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是指哪些人员?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两个特征:(1)在特定条件下行使国家管理职能;(2)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公务。具体包括:①依法履行职责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②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的人民陪审员;

③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农村和城市基层组织人员;④其他由法律授权从事公务的人员。

  如行为人受税务机关委托代为行使征收税款的权力,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其利用职务便利侵吞代收税款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如黄明惠贪污案,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期间,被告人黄明惠个人独资经营的苏州市通安食品购销站依法接受苏州市国家税务局新区分局委托代征收生猪零售环节增值税,黄明惠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收取增值税税款后不出具增值税发票的手段,将收取的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82 808 元截留侵吞,非法占为己有。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明惠利用其在通安食品购销站的职务便利,采取收取增值税税款后不出具增值税发票的手段,截留并占有国家税款182 808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三、有保护测量人员的法律吗?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您可以看看

四、如何认定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呢?

一是依法履行职责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我国宪法、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各级人大代表在开会和闭会期间,均享有一定的从事国家管理工作的职权,人大代表在依法履行职责时,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二是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的人民陪审员。根据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23岁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人民陪审员,但是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是其所参加的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与审判员有同等权利。因此,人民陪审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三是协助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居民委员会等城镇基层组织人员。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属于城市群众自治组织,不行使国家管理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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