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教育由本单位纪检部门进行,直接谈话就可以。戒勉约谈由上级纪检部门进行,程序如下:由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提出诫勉谈话建议,报党委主要领导批准;谈话前,应当通知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并向谈话对象发出《领导干部诫勉谈话通知书》,将谈话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通知谈话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