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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在交警队双方调解如何才不让自己吃亏?

203 2024-12-29 11:02 admin

一、急求: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在交警队双方调解如何才不让自己吃亏?

我根据陕西省的标准先给你算下:1、死亡赔偿金62720元 (交强险够了)2、丧葬费13273.99元 (交强险够了)3、车损2000元 (超出部分要按责任划分的)4、精神损失费 (上法院好一点,因为具体金额协商不好说,而且协 商下来的金额保险公司不赔的)5、抚养费 (无,如果他的妻子或者父母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 源的,要有这项费用,估计他家人会提出来,计算 方法是看被扶养对象如果不到60岁,2712×20,超 过60岁,每增加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按五年计算一般死亡事故都是这样算的,如果对方要求精神损失费很高的话,我建议你们去法院,只有通过法院,这项费用保险公司才给报销。前期你要准备点钱的,毕竟死了人了。你可以和对方商量,前期费用先支付一部分,后期的费用等到保险公司赔下来之后再给对方,这需要有个你们双方都信任的中间人才好办些。

二、交通事故对方家属可以扣压谈判人吗

不可以扣押,如果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就会触犯法律,形成非法拘禁罪。

三、交通事故调解的程序是什么

(一)调解期限的开始日期。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如果受伤人员自愿放弃伤残评定的,从收到受伤人员书面证明之日起开始;对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二)对具备调解开始时间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并另行约定调解时间。

(三)当事人申请超过法定时限或者对检验、鉴定结论、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不调解)通知书”,说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调解的理由和依据,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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