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演绎法和归纳法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www.callcentermkt.com   时间:2022-09-07 12:44   点击:211  编辑:骆贵   手机版

一、思维进程不同

1、归纳法的思维进程是从个别到一般,而演绎推理的思维进程不是从个别到一般,是一个必然地得出的思维进程。

2、演绎法不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但也不仅仅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演绎推理可以从一般到一般,可以从个别到个别,可以从个别和一般到个别,还可以从个别和一般到一般。

二、对前提真实性的要求不同

1、演绎法要求大前提,小前提必须为真。

2、归纳法则没有这个要求。

三、结论所断定的知识范围不同

1、演绎法的结论没有超出前提所断定的知识范围。

2、归纳法除了完全归纳推理,结论都超出了前提所断定的知识范围。

四、前提与结论间的联系程度不同

1、演绎法的前提与结论间的联系是必然的,即前提真实,推理形式正确,结论就必然是真的。

2、归纳法除了完全归纳推理前提与结论间的联系是必然的外,前提和结论间的联系都是或然的,也就是说,前提真实,推理形式也正确,但不能必然推出真实的结论。

关于罗素《哲学问题》的归纳法。

真理是相对的,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段,其性知识不一样的,比如说,哥白尼的日心说在当时就曾长期被人们奉为真理,可现在连小学生都知道这是错的,所以说,罗素的归纳法是片面的,有局限性的,但在一定的领域里是适用的,因而我们不能一棍打死,就说其归纳法是错误的,要知道凡是是由相对性的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