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是五年前,我老家发生了一个命案。
夏天的傍晚,有人在离村庄一里多地的河中发现一具少年的遗体。
村里赶紧的喊人去打捞,上来以后,泡的时间不长,一眼就看出来是村里的一个孩子,才11岁。
之后就是家属哭天抢地,村干部赶紧联系公安和医院,捞起来的时候已经死透了,但该走的流程还得走。
医院和公安来了以后,有经验的看几眼就确认:是溺水死亡的,没有外伤,不是抛尸。
家属也只能认了,开始张罗火化、出殡等事。村子周围有河,不能说年年都有孩子溺水,但周围三村五里的这种事倒是不罕见,大家也都没往别处想。
这个时候,出勤的一位老民警在岸边发现一个烟头,很新,应该是当天刚抽的。
民警看了一圈,负责打捞的人都在水里忙活,没有抽烟的,看热闹的人都站在河坝上,没有到近处来的。那这个烟头是哪来的呢?
民警留了个心眼,没张扬。把烟头作为证据提取了以后,又悄悄说服家属做了尸检。
尸检结果出来了,就是溺水,没有其他疑点。
烟头也没什么特征,就是很常见的香烟。当时也没条件进行什么DNA检测。
其实,事情到这里,已经完全可以结案了,也不会有人反对。
但办案民警就是有点不得劲,总觉得心里有个石头。第二天,他又找到村长,让村长帮他一个忙。其实很简单,就是让大喇叭喊一声“大家别往河边去了,有省里的领导感觉这个案子有疑问,要亲自下来查看现场,大家要保护现场!”
晚上的时候,民警就在岸边抓到了一个人。
直接审讯,农家人没见过世面,一下子全吐露了。
这个人是村里的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光棍了,和被害人家还算沾亲带故。
事发那天中午,这个老光棍在村里走的时候,发现被害少年在家门口蹲着玩,就和他说去河里游泳,少年看有大人带着,父母在睡午觉,就跟着他去了,大中午的,路上一个人也没有。
下水以后,老光棍没下水,就看着少年玩水,并且不断怂恿他往深水区玩,说他会游泳,出了事会救少年。
之后的事,就是少年溺水,老光棍也没救他,少年在水里扑腾的时候,老光棍也特别害怕,就点了根烟。
问到起因,也很让人咂舌。案发前几天的时候,村里人一起吃饭,喝了点酒后,少年父亲说话不好听,大体就是他自己有后代,老光棍家里断根了。之后,老光棍怀恨在心,也让少年家断了根。
唉,就这样吧,很感激那位老民警,要不是一个烟头,这案子也就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了。
经过这个事,我们那的风气整个焕然一次,主要变化是:
①基本凑在一起喝酒聊天打屁的少了,即使喝酒一般也很少有喝多的,大家说话也比较克制了,之前一喝就满嘴骂咧咧的明显少了。
②大家对剩下的几个老光棍、老寡妇,明显和颜悦色了,毕竟他们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③喝酒基本没人喊老光棍了……
感谢耐心看完,谢谢!
我一个从事警察职业的朋友跟我讲述过一个靠蛛丝马迹破获的真实案件。
某派出所民警,在办完案件骑电瓶车回派出所的路上,偶然间发现一对父女装扮的人走在派出所门前对面大街上。奇怪的是,这对父女装扮的人,父亲穿的很时尚,发型也很潮流。而女儿就是普通农村女孩的装束,比较邋遢,好像脸也没洗。他凭直觉就觉得他们可能不是真正的父女关系。
于是民警掉头对这对父女实施了跟踪,由于民警穿着便服且路上人也不少,因此并没有被他们俩人发现。经过跟踪,最后民警看着他们进入了一家宾馆,觉得事情不太对劲,就打电话像当天值班的副所长进行了汇报,副所长指示盯住人,一会增援民警就会赶到。
增援民警到达楼下以后,经过询问,宾馆老板说那个男的是外地人经常带不同的小孩子进出宾馆。在确定那名男子的居住房间以后,民警破门而入,当场将该男子控制。
事后经过审讯,该男子交代他是拐卖儿童犯罪团伙的一员,主要负责看货,就是让有意向购买的人看一下孩子的状况。公安部门没有就此停下脚步,他们深挖线索,最后破活了一起有组织的拐卖儿童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