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最初是人脑借助于语言对客观事物的概括和间接的反应过程。思维以感知为基础又超越感知的界限。它探索与发现事物的内部本质联系和规律性,是认识过程的高级阶段。思维对事物的间接反映,是指它通过其他媒介作用认识客观事物,及借助于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已知的条件推测未知的事物。思维的概括性表现在它对一类事物非本质属性的摒弃和对其共同本质特征的反映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除了逻辑思维之外,还有形象思维、直觉思维、顿悟等等思维形式的存在。
联系生活经验或原有知识理解:直觉———————
直觉是指不以人类意志控制的特殊思维方式,它是基于人类的职业、阅历、知识和本能存在的一种思维形式。直觉具有迅捷性、直接性、本能意识等特征。直觉作为一种心理现象贯穿于日常常见的文字,报纸,杂志,图像和预感(做梦)存在于日常生活,事业和科学研究领域。
对直觉的理解有的是人类的第六感觉直觉。直觉类似大自然中的空气当你想捉到它的时候它会消失得无影无综,当你不在意的时候,它会像神来之笔给予你意想不到的意外和惊喜。直觉突现于人类的大脑右半球逻辑思维方式它能对于突然出现在面前的事物、新现象、新问题及其关系的一种迅速识别、敏锐而深入洞察,直接的本质理解和综合的整体判断。简言之,直觉就是一种人类的本能知觉之一。
如何理解直觉思维必须和逻辑思维相结合
我认为靠直觉那是实在没有信息可以分析论证才去采取的办法。
也就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我不认为逻辑思维有和直觉结合的必要,这是谁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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